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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工会代表和维护职工具体利益的客观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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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党的十三大报告指出:工会等群众团体“能够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更好地表达和维护各自所代表的群众的具体利益。”这一论断精辟地概括了工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职能,为工会工作指明了方向。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工会为什么要代表和维护职工群众的具体利益?我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 第一,工会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具体利益,这是由生产力发展水平决定的。我们的社会主义脱胎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生产力水平远远落后于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
作者 孔庆祥
出处 《中国工运学院学报》 1988年第1期20-21,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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