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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理顺企业内部关系的几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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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长期以来,在全民所有制企业内部,由于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和法律依据,人们往往通过自己对上级部门的有关指示和对某些领导人讲话的理解各行其是。这样,在企业的内部关系上就存在着许多思想和认识上的混乱以及工作上的矛盾。例如:强调了厂长在企业中的中心地位,就忽视了企业工会和职工代表大会的地位和作用;讲维护经营者的管理权威,就否定了广大职工群众的主人翁地位;谈强化工会的维护职能,又有人认为只是维护职工群众眼前的具体利益等等。因此,《企业法》的颁布和实施,是我国经济和政治体制改革中的一件大事,是增强企业活力的重要步骤。它为理顺和完善企业的内部关系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为了贯彻和执行《企业法》,本文试分析和研究这一问题。
作者 张继欣
出处 《中国工运学院学报》 1988年第3期48-49,30,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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