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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修改刑诉法第9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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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94条规定:“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被告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被告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笔者认为。
作者 余学斌
出处 《法学杂志》 1988年第1期45-45,共1页 Law Science Magaz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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