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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述邓小平同志的刑事立法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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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刑事立法在刑法建设中占据首要的地位,它为刑事司法提供法律武器,也是刑法理论的重要研究对象并为之提供研究根据。近年来,邓小平同志作为党和国家的主要决策领导人,远见卓识,坚持“一手抓建设,一手抓法制”,对我国刑事立法工作极为重视。本文拟对邓小平同志关于刑事立法的论述加以概要的归纳和探讨。我们知道,在建国以后长达近三十年的时间里,我国没有制定出刑法典。邓小平同志在1978年10月的一次谈话中,明确提出了制定刑法典问题。他说,“非常需要搞社会主义法制”,“‘文化大革命’前,曾经搞过刑法草案,经过多次修改,准备公布。‘四清’一来,事情就放下了”,现在“很需要搞个机构,集中些人,着手研究这方面的问题,起草有关法律”。
作者 赵秉志
出处 《法学杂志》 1988年第3期2-3,共2页 Law Science Magaz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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