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组织形式与管理措施 50年代我国许多地区的农民自筹经费办起集体保健医疗服务项目,形成合作医疗的雏形。60年代Y70年代末全面开展了合作医疗化运动。合作医疗性质既非全民所有制,也非集体所有制,而是群众合作的区域性医疗服务组织。80年代随农村分配形式、生产大队建制的改变,合作医疗站更名为村医疗站,但其性质仍为民办区域性医疗服务组织。为改变少数民族地区农村卫生落后状况,需恢复和建立大量的村医疗站。
出处
《中国卫生经济》
1988年第2期46-48,共3页
Chinese Health Econom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