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试图从结构、表达两方面对定语的作用作一番考察。 一 1.0 语法结构上的必需成分 一个句子或一个格式,隐去其定语以后,有时仍然站得住,如“那本书丢了。”,“那本”隐去,仍然成句:“书丢了。”有时则站不住,如“丢了那本书。”“那本”隐去,“丢了书”不能独立成句。我们称后一类定语为语法结构上的必需成分。下面举例说明。
出处
《鄂西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1988年第S1期64-71,共8页
JOURNAL OF WEST-HUBEI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