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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开放是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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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56个民族,解放以前,分别处于原始公社制、奴隶制、农奴制、封建制和半殖民半封建制的社会历史阶段。1949年全国大陆的解放和五十年代社会主义民主改革的进行,使各民族陆续从前资本主义民族转变为社会主义民族。它不但使各族人民在历史上第一次成为自己决定本民族命运的主人,而且使各民族之间的关系由历史上的民族歧视、民族压迫、民族对立的关系,转变为民族平等、民族团结、民族互助的新型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使各民族共同发展、共同繁荣有了共同的社会基础,从而空前加快了社会发展速度。 但是,我国民族关系的这种历史巨变都是依赖于社会政治、经济制度的人为变革。强制的社会革命可以在一夜之间改变各民族落后的社会制度,却不可能在一夜之间改变这个制度赖以生存的落后的生产力发展水平。
作者 杨健吾
出处 《贵州民族研究》 1988年第2期8-14,共7页 Guizhou Ethnic Stud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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