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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完善在于深化改革和完备法制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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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赵紫阳同志在党的十三大的报告中,把改革与法制问题又提高到了一个新的科学高度。指出“改革是振兴中国的唯一出路”,“改革是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自我完善,是推动一切工作的动力”。所以,“我们必须一手抓建设和改革,一手抓法制。”并且强调:“法制建设必须贯串于改革的全过程”;“法制建设又必须保障建设和改革的秩序,使改革的成果得以巩固。应兴应革的事情,要尽可能用法律或制度的形式加以明确”;
作者 吴宗金
机构地区 侗族
出处 《贵州民族研究》 1988年第4期13-17,共5页 Guizhou Ethnic Stud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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