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奴隶制是否人类社会一个独立发展阶段 被引量:1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作者认为,考察奴隶制或者任何社会制度,必须考察整个体系或系统。仅从其中的某一方面,例如某一种人口数字的多少,或者某种工具的性质,都不可能获得正确的答案。在下列三个问题上,奴隶制度有自己的特点,不能以此混淆奴隶与封建农奴或者封建依附农的界限:一、财产问题。在奴隶社会里的确存在一种被剥夺得一无所有的奴隶,这就是所谓古典奴隶或者物化奴隶(Chattel Slavery);然而更多的是拥有独立经济的、拥有彼库里(特有产)的授产奴隶;二、地租剥削问题。自原始社会后期出现低级地租以来,地租是阶级社会所共有的一种剥削方式;三、统治的两手问题。在绝大部分奴隶主敲榨勒索激化矛盾的同时,也有些奴隶主以和颜悦色的面孔出现,充当缓和社会矛盾的代表。奴隶主既可以把奴隶视同老畜加以屠杀,也可以把奴隶视同幼畜加以恩养,有的奴隶甚至被提到位极人臣的地位。马克思在许多地方以奴隶与农奴或奴隶制与农奴制并提,所云的奴隶系指一般所说的古典奴隶或物化奴隶,所云的农奴系指一般所说的授产奴隶或分居奴隶。
作者 胡庆钧
出处 《云南社会科学》 1988年第1期53-60,共8页 Social Sciences in Yunnan
  • 相关文献

同被引文献13

引证文献1

二级引证文献4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