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语言是人类交流思想的工具。文字是人类表达语言的符号,两者之间的关系是紧密相关的,因此。《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以下简称《中图法》)基于上述的观点,设置了语言、文字类(即H大类),它包括类分研究语言、文字的书籍和学习语言、文字两个方面的书籍。近几年来,随着人们对语言、文字的研究和学习的日益重视,无论是对本国语言、文字,还是对外国语言、文字的研究和学习的书籍。不断增多,因而,我在图书馆实际的分类工作中,深感《中图法》H大类中语言学类目的列类有欠妥之处,欲结合自己学习语言学的体会和工作实践来谈一谈自己对“语言学”列类的一孔之见,请行家不吝指教。
出处
《四川图书馆学报》
1988年第4期70-73,共4页
Journal of The Library Science Society of Sichu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