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早在1984年,彭真同志就指出:“过去革命战争时期,我们主要依靠政策办事。人民有了政权以后,要从依靠政策办事,逐步过渡到不仅依靠政策,还要建立、健全法制,依法办事。”“依法办事”,这就是我们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所要达到的目标。只有达到了这个目标,我们才能做到以法治国,才能使我国真正成为具有高度社会主义民主的国家。然而,什么叫“依法办事”?为什么要依法办事?怎样依法办事?经验告诉我们,如果不先从思想认识上解决问题,原则的倡导便将是毫无意义的空气震荡。
出处
《晋阳学刊》
1987年第3期106-108,78,共4页
Academic Journal of Jiny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