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活跃社会主义人民自治制度,彻底实现社会主义人民自治原则,对挖掘苏联人民的创造潜力有着头等重要的意义。苏共二十七大通过的苏共党纲的新修订本中指出:“现阶段发展社会的政治制度的战略方针是,完善社会主义民主以及在使劳动人民及其集体与组织积极有效地参与解决国家与社会生活问题的基础上日益全面地实行人民的社会主义自治。”(《真理报》,1986年3月7日)。苏共二十七大向我国社会学家提出了综合研究人民的社会主义自治过程的任务。
出处
《国际观察》
1987年第2期12-16,共5页
International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