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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析司马光的法律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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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司马光生活在北宋中叶,当时朝野上下有志之士,从忧国忧民角度出发,纷纷提出改革弊政和加强封建法制的建议与要求。在主张改革洪流中,司马光、王安石都跑在前面。司马光虽忠于儒术,但仍很重视法的作用。他在《资治通鉴》开头讲的礼,实际上就是法。“天子之职莫大于礼”。此处的“礼”司马光本人讲得很清楚,“何谓礼?纪纲是也。……夫以四海之广,兆民之众,受制于一人,虽有绝伦之力,高世之智,莫不奔走而服役者,岂非以礼为之纪纲哉!”又说:“礼之为物大矣!用之于身,则动静有法而百行备焉;用之于家。
作者 王光荣
机构地区 山东大学法律系
出处 《晋阳学刊》 1987年第2期89-91,共3页 Academic Journal of Jiny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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