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论立法中原则性与灵活性结合 被引量:3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原则性与灵活质相结合,是我国社会主义立法的一大特色。毛泽东同志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一文中讲了我国1954年宪法的优点之一,就是“正确地恰当地结合了原则性与灵活性。”我国1982年修订的宪法和近年来制定的各项法律,都体现了这一特色与优点。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也是我国立法的一项基本指导原则。
作者 郭道晖
出处 《法学评论》 1987年第1期15-19,共5页 Law Review
  • 相关文献

同被引文献77

引证文献3

二级引证文献10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