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检察机关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部分,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之一,在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中,对于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巩固人民民主专政,促进经济体制改革,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方面,日益显示出它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检察机关在国家体制中的地位我国的公安机关(包括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中是三个不同的职能部门。刑事诉讼法第3条规定:“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批准逮捕和检察(包括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
出处
《法学评论》
1987年第5期30-34,共5页
Law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