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戈尔巴乔夫的苏共第十九大报告中把广泛开展合作社运动称作为彻底的经济改革中的一个方面,然而在这一社会经济创业的起点却横着不少障碍。1988年3月14日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签署了关于合作社成员累进税的命令,其实质是,如果合作社员月收入在500卢布以下,则也同其他阶层居民一样上缴13%的所得税。500卢布以上税收30%,700卢布以上税收50%,超过1000卢布税收递增到70%,若收入突破1500卢布税收则增加到90%。起草这份文件的除了财政部还有司法部,最高苏维埃委员会及其他机关。但提出累进税建议的是财政部,主要方案制订者也是该部的专家,因此《星火》杂志的记者便要求采访财政部长鲍利斯·伊万诺维奇·高斯捷夫,下面是采访的主要内容:
出处
《俄罗斯研究》
1988年第5期17-21,共5页
Russian Stud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