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按照马克思的观点“真正的财富在于用尽量小的价值创造出尽量多的使用价值”。经济效益是所费与所得的对比关系。评价经济效益必须是所费经济合理,所得必须为社会所需要。保险公司不是物质生产部门,本身不创造价值,而是从事价值再分配的。保险企业的职能是承担风险和危险管理,在国民经济活动中,担负着经济补偿和社会保障作用。其经济效益表现在转嫁危险活动中,是所费的劳动消耗、劳动占用和社会物质资源消耗同所取得的经济保障及补偿效果相比较。因此,保险企业的经济效益应该是:以最经济合理的消耗和支出。
出处
《金融与经济》
1987年第4期46-48,59,共4页
Finance and Econo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