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商业体制改革的纵深发展,商品经营损失由国家处理和负担的办法愈来愈不适应搞活经济、深化改革的需要,已成为推行和落实商业经营责任制的一个障碍。为了探索一种能使商品损失与经营者权责利密切挂钩的办法,工商银行丰城县支行选择了百货公司进行商品损失补偿金提取制度的试点。现简要介绍一下试点办法并谈谈个人的认识。一、建立商品损失补偿金制度的意义商品损失是指商品低于进价销售所发生的差额,即在经营过程中,对残损变质、冷背呆滞、质次价高等商品经营性削价。
出处
《金融与经济》
1987年第7期45-46,共2页
Finance and Econo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