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由于地理环境和交通条件的限制,赣南的企业向外省销售产品要把产品用汽车运到远离企业所在地的南昌或韶关火车站发运,而后又要等待铁路运单寄回企业再向购货单位办理托收,这就延缓了货币回笼速度,造成发出商品占用大量的资金,影响了企业经济效益。如地处赣州市的江西齿轮箱总厂,产品一般在南昌站办理托运,铁路运单寄回厂里及凭证处理时间一共约需25天。目前该厂每月的销售收入近100万元,在这个环节上耽误25天时间,这段时间的资金空缺企业必须向银行贷款来补充,利息每月就达5,500元。这种情况在贛南的许多企业中也存在,对企业的资金周转影响很大。
出处
《金融与经济》
1987年第8期63-63,共1页
Finance and Econo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