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四有”、“两热爱”、“两精神”人才培养目标,是高校培养人才必须遵循的。但对大学生的培养规格还应当具体化,不能弹性太大,而难以把握。也就是说在德、智、体、美诸方面还要有具体规格。我对德的规格的制定,有如下思考: 第一,层次结构上要确切、稳定,避免随意性,具有科学性。大学生属青年时期,正是世界观、人生观及理想、道德、情操初步确定的关键时刻;大学生又是同龄人中的“高层次”
出处
《教育发展研究》
1987年第4期90-91,共2页
Research in Educational Develop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