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建国三十多年来,我国的高等教育事业有很大的发展,为我国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事业培养了大批各类高级专门人才。然而,由于各种原因,我们忽视了高教立法工作,致使高等教育领域内法制不健全。国家对高等教育的管理、监督和协调主要通过政策和行政手段来进行,缺乏一定的稳定性和权威性,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人在政举,人去政息”的现象。这种现象不仅不利于我国高等教育的稳步发展,而且也影响了人们对高教立法的认识。
出处
《教育发展研究》
1987年第1期74-78,共5页
Research in Educational Develop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