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外国法制史研究对象和主要目的是什么?外国法制史主要研究世界东西方各国历史上不同类型法律耐度的产生、本质和表现形式,即研究一定的统治阶级是在什么样的历史条件下,通过什么样的方式把本阶级的意志提升为法律的;历史上不同类型法律制度的实施以及司法机关活动的特点和规律,即研究统治阶级是怎样贯彻执行其法律的;历史上不同类型法律制度,在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上对经济的发展、政治制度的演变所起的进步或反动作用;历史上不同类型法律制度。
出处
《法学评论》
1987年第3期70-77,88,共9页
Law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