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民事诉讼法(试行)关于“人民检察院有权对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的规定,是宪法关于“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规定的具体化,是国家赋予检察机关又一项法律监督的职权。它说明,检察机关在依法对刑事、经济、法纪、监所案件实行法律监督的同时,对民事案件也要承担法律监督的任务。但从目前的情况看,这项工作检察机关尚未开展。对于检察机关应如何对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监督,
出处
《政治与法律》
1987年第1期31-32,共2页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