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行政司法,是指保护个人免受政府行政活动侵犯而可适用的救济办法。意大利的行政司法体制不属普通的司法体系。它具有独立性,这是由下列三个基本原则所决定的。第一是应扩大对公民权利和合法利益的司法保护,免受政府行政方面侵犯的原则。第二是国家行政权独立的原则。第三是国家行政行为必须依法办事原则,而其遵守法律与否,应由司法机关来确定。意大利对行政行为的审查,主要有两种类型,即行政机构内部的审查和司法审查。司法审查又分普通法院审查和行政法院审查。
出处
《政治与法律》
1987年第1期62-63,共2页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