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融资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一般为租赁公司)根据承租人(一般为企业)的要求,由自己出资向生产厂家订购一定的生产设备,然后由生产厂家交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按照约定分期交付租金的协议。它是当代兴起的一种新型的租赁合同,在我国则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产物,并已成为我国利用外资、引进技术的重要形式,今后必将得到进一步发展。现实经济生活要求我们不但从经济学角度对这种融资租赁业务进行定量研究,同时也要求我们从法学角度对融资租赁合同关系进行定性研究。
出处
《政治与法律》
1987年第5期9-11,共3页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