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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调解、仲裁和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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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任建新于1987年4月23日在吉隆坡第四届国际上诉法院法官会议上的专题发言,为配合业大中国司法制度、民法、经济法、民事诉讼法的教学辅导,我们在征得作者同意后,略去开头和结尾部分,分三期在本刊刊登。
作者 任建新
出处 《法律适用》 1987年第7期2-4,共3页 Journal of Law Appl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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