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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的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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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对离婚后财产分割作了明确规定。这一规定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关于财产分割的范围按照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离婚时,分割财产的范围,应该以夫妻共同财产为限。而家庭内不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其他财产,不应进行分割。具体来说,下列财产不属夫妻共同财产:(一)夫妻婚前的个人财产。
作者 巫昌祯
机构地区 中国政法大学
出处 《法律适用》 1987年第6期9-10,共2页 Journal of Law Appl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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