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对目前实行的预算管理体制的评析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种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进行,为了进一步探索预算管理体制的改革,加快改革步伐,更好地适应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的新形势,从1985年起,中央对上海市的财政预算管理体制改为“核定基数,总额分成,六年不变”的办法,与此相对应,本市对郊县的预算管理体制也改为“核定收支基数,定比增长分成”的办法。即收入以各县1983年实绩加减区域救变等调整因素后的数字为基数,支出以同年市下达县的支出指标,调整今后仍由市统一安排的部分项目支出数。
出处
《当代财经》
1987年第2期55-58,共4页
Contemporary Finance and Econom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