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试述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行政诉讼与刑事诉讼、民事诉讼所共有的诉讼基本原则,如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的,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人民法院独立审判只服从法律原则、公开原则、合议原则等等;另一类是行政诉讼不同于其它诉讼活动而自身特有的诉讼基本原则。本文只就后一类基本原则作初步探讨。行政诉讼是指特定的国家机关在双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审理和解决在行政机关行政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行政纠纷案件的活动。这种诉讼活动同刑事诉讼、民事诉讼一样是国家审判活动的组成部分,它有着许多共性的一面。
出处 《政治与法律》 1987年第3期31-35,共5页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