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刑事检察是我国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检察院通过行使这一职能,能够有力地打击敌人,保护人民,保障我国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顺利进行。但是,目前检察机关的刑事检察职能不够健全,其中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尚未对刑事自诉案件行使检察权,从而使刑事检察职能没有充分发挥。本文拟就这个问题试谈两点浅见。一、检察机关对刑事自诉案件行使检察权的意义检察机关参与刑事自诉案件的诉讼,对人民法院审判刑事自诉案件的活动实行监督,已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出处
《政治与法律》
1987年第4期31-32,共2页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