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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民检察院的侦查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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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关于人民检察院侦查权的内涵指什么,有的同志认为,人民检察院的侦查权仅仅是指对其依法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可以进行侦查。我认为,这种看法欠妥。人民检察院在刑事诉讼中,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它可以通过自侦案件行使直接的侦查权,也可以通过监督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行使间接的侦查权。因此,从广义上来说,人民检察院的侦查权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对于自己直接受理的案件进行侦查。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贪污罪、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罪。
作者 刘德法
出处 《政治与法律》 1987年第6期43-44,共2页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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