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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看待股份制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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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在我国出现了股份制这一形式。有些企业扩资或兴办某些小型企业,往往通过发行股票来筹集资金。有的只向本企业的职工发放,有的是面向社会(集体或个人)。股份制的出现,改变了我国企业在所有制构成方面,要么是全民、要么是集体、或者是个体这三种所有制的界限。股份制在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发行股票,可以做到相互交叉,相互溶合和渗透。它在发展企业横向经济联系的过程中,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和适应性。股份制企业是以承认参与者的所有权为特征的。股份制的所有权具体表现为对股票的占有。在分配上,我认为,可以叫它为“股份经济”,或者叫做“股份制的合作经济”,可以作为我国多种经济形式中的一种补充形式与其他经济形式共同并存。股份制是以股票集资从事工商业经营活动的一种方式。它是资本主义社会化大生产的产物。但是作为经营活动的一种方式,资本主义可以利用,我们社会主义当然也可以利用。
作者 陈性坚
机构地区 上海大学商学院
出处 《上海经济研究》 1987年第4期36-37,9,共3页 Shanghai Journal of Econom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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