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社会主义所有制的改革,是整个经济体制改革中最根本和最核心的问题。围绕这个问题,改革的理论和实际工作者已苦苦探索了八年。现在人们普遍认识到,社会主义公有制改革尽管可以有其多种过渡形式(如目前广泛推行的承包经营责任制),但要彻底解决企业的短期行为和硬化财务预算,最根本的仍是要从财产约束入手、解决财产界限及其主体的划分。这样,一个根本的命题仍然是:社会主义公有制改革的目标模式是什么?循此思路,笔者在本文将以考察所有制形式的方法论为基本原则,研究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的合理与不合理规范,试图说明企业所有制作为社会主义公有制改革目标模式的必然性。
出处
《上海经济研究》
1987年第6期25-31,共7页
Shanghai Journal of Econom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