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第一节利润归属原则前面已经说到,跨国纳税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是有关国际税收的课税主体,在跨国纳税人中,征税实务比较复杂的是国际间相关联的企业。一般地说,一个跨国公司的总机构同其分支机构、母公司同其子公司,以及同一跨国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或子公司同其它分支机构或子公司都是互有关联的。但按照国际税收的特定含义,所谓相关联企业是指资本股权和财务税收相互关联达到一定程度,需要在国际税收上加以规范的联属企业,受控的外国公司、基地公司等等相关联企业的不同形式。
出处
《中国经济问题》
1987年第3期60-63,52,共5页
China Economic Stud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