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建筑业的发展及其改革的不断深入,给我们出了一个重要的题目。这就是作为国民经济重要产业部门的建筑业,在政府中要不要有一个单独的职能管理部门,以实现对全行业的管理。这个问题既牵涉有关理论,又触及许多实际问题。本人就此谈一点粗浅的看法。一、当前建筑业管理薄弱的状况急待改变在1982年至1983年的全国性党政机关机构改革中,省、地、市、县的建工局基本上被撤销,改为建筑总公司。建筑总公司的职能一般有两种情况。
出处
《建筑经济》
1987年第7期17-19,共3页
Construction Econo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