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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黑龙江水师营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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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顺治初年,清政府于京口、杭州设置水师营,分防海口;“顺治八年(1651年),始于沿江沿海各省”设水师,“循明代旧制,设提督、总兵、副将、游击以下各武员,如陆营之制”。顺治十八年(1661年),设吉林水师营于吉林乌拉,并在松花江北岸设船厂,凡吉林、黑龙江水师营制造船舰均在此厂。吉林水师营设四、五、六品官各一员,领催、水手若干名。光绪十四年(1888年),增设总管一人。
作者 姜涛
出处 《北方文物》 1987年第2期103-106,共4页 Northern Cultural Rel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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