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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审理侵害公民名誉权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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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公民的名誉权,是法律直接赋予公民享有的重要人身权,因而具有专有性和不可侵犯性。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除了宪法、刑法和一些行政法规中明确规定了对公民名誉权的保护以外,《民法通则》第101条第120条。
出处 《中南政法学院学报》 1987年第3期87-89,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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