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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好刑事审判 促进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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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保障改革、开放,实现“两个文明”建设宏伟目标的重要条件。作为人民民主专政重要工具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积极主动地通过刑事审判活动,促进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这样,才能有效地保卫和促进改革,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那么,怎样才能搞好刑事审判工作,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呢?
作者 冯守理
出处 《当代法学》 1987年第3期47-49,共3页 Contemporary Law Re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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