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力争社会总供给与社会总需求的基本平衡,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协调地发展,这是当前我国经济工作的重要任务。社会总供给与社会总需求的平衡,包括两方面的内容:即(一)供给总量与需求总量的平衡。(二)供给构成与需求构成的平衡。应该认识到,即使是在总量上是平衡的,但如果供应构成与需求构成不相适应,也仍然要发生一些产品脱销,一些产品积压的结构性比例失调的现象。在社会总劳动时间一定的条件下,如果只增加短线产品的生产而不同时压缩长线产品的生产,那社会总供给就一定超过社会总需求,二者单纯量的平衡也是无法维持的。可见,供给构成与需求构成相适应。
出处
《消费经济》
1987年第2期20-21,共2页
Consumer Econom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