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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厂长负责制必须更新四个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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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党的领导观念。党的领导主要是思想政治和方针政策的领导,不应当等同于政府和企业的行政工作和生产指挥,党不应当包办代替它们的工作。2.“一把手”观念。实行厂长负责制,就应该确立厂长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和行政工作中的中心地位,明确厂长是企业的“一把手”,这是对厂长法人代表的确认。3.监督观念。正确的监督观念,概括起来就是,监督不旁观,同唱一台戏。监督要着眼谋事之前,贯穿于一切工作的始终,
出处 《山西财经大学学报》 1987年第2期32-32,共1页 Journal of Shanxi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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