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现行的劳动制度是从五十年代沿袭下来的。当时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改造阶段,废除了旧的雇佣劳动制度,在公有制基础上建立起新型的社会主义劳动关系。这对推动我国经济发展曾起到积极的作用。但这种劳动制度的特点是国家对劳动者实行“统包统配”,用行政办法把劳动者统一分配到企业,以固定工的形式,使劳动者和企业保持较固定的劳动关系。随着社会的发展,这种劳动制度越来越暴露出许多弊端。不能很好适应我国商品经济发展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因而有必要进行改革。现对这一问题谈谈个人的一点看法。
出处
《经济经纬》
1987年第4期46-47,共2页
Economic Surve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