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了加速企业技术改造的步伐,国家对国营工业企业的技措借款和基建借款,实行了税前还贷的办法。即企业的基建借款和各种技措借款,可用贷款项目投产后新增利润在交纳所得税前归还,企业用新增利润归还贷款时,还可提取"两金",即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和奖励基金。这一办法的实施,对增强企业活力,提高企业自我改造、自我发展的能力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随着企业税前还贷的大幅度增长,对国家财政收入的影响也越来越大。回顾"六五"
出处
《财政研究》
1987年第9期45-47,共3页
Public Finance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