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矛盾的统一性体现了矛盾统一体的系统质。系统是“处在一定相互联系中与环境发生关系的各组成部分的整体。”而任何事物既自成系统,同时又是更大系统的一个要素,这样任何事物又都是系统和要素的统一,因而处在两种矛盾中,即自身内部诸要素之间的矛盾和与环境或更大系统之间的矛盾。我们只有从内外矛盾的相互联结和作用的统一中才能把握事物的性质。换句话说。
出处
《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87年第1期15-17,共3页
Journal of Soochow University(Philosophy & Social Scienc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