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过去,我们在治安管理方面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存在一些弊端。主要表现是有些方面管得过宽,限制得过死,方法简单,态度生硬。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进行,过去有些要限制的,现在可以放宽;原来管死的,现在需要搞活。为此,中央提出要本着“积极”、“稳妥”的方针,大力改进和加强治安管理工作,实行“依法管理、严密管理、科学管理、文明管理”(简称“四个管理”)。本文试就“四个管理”
出处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1987年第2期10-12,共3页
Journal of People’s Public Security University of China: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