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目前在保护消费者利益方面已经有了一些单行法规,这些法律和法规对保护消费者利益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总的看来,消费者利益保护法的体系还不完备。现行的有关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法律、法规,较多的是如何对生产者进行监督,对产品质量实行检定,以及确定生产劣质产品的责任等,它侧重于对生产者的干预;而对如何保障消费者的权益,以及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时如何处理等却很少涉及;同时有些法规只是部门、行业性的规定,法律效力不高,还不能充分地发挥保护消费者的作用,因而,完全有必要专门制定一部保护消费者利益的基本法,即消费者利益保护法。
出处
《法学杂志》
1987年第6期25-27,共3页
Law Science Magaz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