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存在”是一个古老的哲学范畴,在哲学史上曾起过重要的作用。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存在”也是最基本的范畴之一,马克主义哲学用它表达一些最基本的原理。但是,什么是哲学家们所谈的“存在”?“存在”范畴的基本的哲学意义是什么?在这个问题上,哲学界还存在着极不相同的看法。有一种意见认为,哲学存在范畴的意义就是有,它包罗万象,物质现象和精神现象都被包括在“存在”这一范畴之中。有的同志认为:“物质和意识上面应有一个更高的概念,这就是存在”。有的同志认为,存在是“一个包括范围最广泛、抽象程度最高的哲学范畴。……它能‘包罗万象’。
出处
《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87年第4期4-8,共5页
Journal of Soochow University(Philosophy & Social Scienc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