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发生在南京解放前夕的著名“四一”血案,各种著述中记载甚多,其“真相”已早有公论。今试举数例,以明“公论”之基本观点: (1)《毛泽东选集》中关于这一事件的注释称:“国民党南京卫戌总司令张耀明在蒋介石授意下,指使军警特务凶殴示威学生”①(2)1949年4月3日新华社社论《南京惨案与和平谈判》说:南京政府“指使其军警特务向……爱国学生行凶”②. (3)《中国现代史大事记》载:“国民党南京卫戊司令张耀明命令军队和特务袭击学生”③。此外,还有为数众多的著作、文章,论及此事时,基本套用了前三种说法。上述“公论”的基本点在于:这一事件是有预谋的。
出处
《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87年第4期100-103,116,共5页
Journal of Soochow University(Philosophy & Social Scienc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