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以下简称合作企业)在折旧方面的做法是比较混乱的.国家对合作企业折旧方面的有关规定与对合资企业的规定完全一样,没有充分照顾到合作企业的具体特点.我认为合作企业应根据固定资产价值计提折旧;我们应该把折旧政策作为吸引外商前来投资的一种优惠措施,作为中外双方在选择合资经营或合作经营形式时的一个重要参考依据.我国的合作企业宜采取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的政策.从微观上讲,合作企业加速折旧有以下三点好处:第一,对外方合作者有利.我国目前对外商投资实行的优惠政策主要是减免税.
出处
《国际经济合作》
1987年第11期32-33,共2页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Economic Cooper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