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在国际承包工程中,获得整个工程合同的总承包商(或称主承包商)将该工程按专业性质或工程范围再分包给若干家分承包商实施,这是普遍采用的方式.一项大型复杂的综合性工程往往涉及许多专业内容,仅仅依靠主承包商自己的技术力量、施工设备和劳务来完成,并供应各类专门设备和安装,是很困难的.诚然,工程业主也可将工程分割后分别招标,其结果必然是业主分别与众多的分包商签订独立的合同,同时还需自己组织各分包商之间的协调衔接。
出处
《国际经济合作》
1987年第10期20-22,共3页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Economic Cooper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