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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务实"的南南合作会议——第二次发展中国家技术合作政府间协商会议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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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86年11月29日,在北京召开的第二次发展中国家技术合作政府间协商会议已接近尾声,但会议厅里始终洋溢着友好合作的气氛.在协商通过会议报告书时,斐济代表对报告书稿提出了一条意见,他认为应删去结论部分中的"鉴于北方国家继续限制(如果不是越来越多地限制)向南方国家的技术转让,南方国家和各机构有必要分享逐渐获得的专门知识和技能"一句.他说:不论有无限制,都要进行南南合作.他的意见表达了与会代表们的心声,获得大会的一致通过.这次南南合作会议超出过去那种商讨概念及共同措施的范围,进入彼此进行技术转让的"务实"阶段。
作者 刘小云
出处 《国际经济合作》 1987年第1期13-14,共2页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Economic Coope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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